兰州市登记结婚怎么办理
登记结婚所需材料:
内地居民申请结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资料图片)
1、男女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若因户口携带不便或户口簿遗失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注明婚姻登记用途并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2、男女双方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注明婚姻登记用途并加盖印章的身份证明)。
3、军人需持军人证件、身份证及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需持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身份证明,安置部门出具未分配证明及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4、再婚者:婚姻状况为“离婚”者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婚姻状况为“丧偶”者,需提交已故配偶的死亡证明。
5、男女双方2寸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
6、省内非兰户籍当事人在兰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在兰经常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
登记结婚受理条件: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男女双方或一方为甘肃省内常住户口的,可以到省内常住户口所在市(州)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在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申请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4、申请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双方自愿结婚。
不予登记结婚条件: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双方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的。
登记结婚办理程序:
审核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颁发结婚证。
>>兰州各区县婚姻登记处工作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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